甘肃专利奖免征个人所得税。
甘肃专利奖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9日起施行。《办法》指出,省人民政府对获得甘肃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证书和奖金。甘肃专利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办法》指出,甘肃省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包括专利奖和专利发明人奖。专利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专利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办法》明确,专利奖励申报主体应当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申报专利奖应具备以下条件:(1)该专利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2)专利权有效,权属清晰。
(三)在本省两年以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显著的;(四)专利有完善的保护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利奖: (一)专利属于保密或者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二)有权属争议的;(三)获得中国专利奖和甘肃专利奖的;(4)专利权正在无效宣告程序中。
《办法》指出,甘肃省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专利奖包括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1比4比5,获奖项目总数不超过50个。专利发明人奖励数量不超过15。甘肃省专利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提出拟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专利行政部门实名提出。
《办法》指出,省人民政府对获得甘肃省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证书和奖金。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为8万元、4万元、2万元。专利发明人奖金额为5万元。奖励资金列入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甘肃省专利奖是指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业绩考核依据之一的同级科学技术奖。获得专利奖的技术经过进一步的转移和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可以继续给予奖励。
《办法》强调,凡剽窃、冒用、侵占他人专利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甘肃省专利奖的,由省专利管理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撤销,收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并予以公告。专利权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过错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甘肃省专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