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70年期限到期怎么办?中央政府给出了答案。

孟子论滕文公写道:“民为道,有恒者有恒,无恒者无恒。”可见,产权自古以来就是稳定人心、推动社会发展的“定盘星”。

说到财产权,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个人财产。事实上,产权的内涵正在逐步丰富和扩大。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看来,“当前的产权概念不仅包括经济领域中我们熟悉的财产权、债权、股权,还包括横跨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文化领域、环境资源领域的知识产权、无形财产权(如人力资本财产权)、自然资源资产。”

《国务院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7日全文公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产权保护顶层设计。

《意见》明确了产权保护的十大任务,解决了八大产权问题,聚焦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和依法保护产权三大重点。

10大任务

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妥善处理历史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定程序;认真掌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完善政府的守信机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各项制度,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八大问题

1.非公有产权保护弱于国有产权保护:坚持平等保护。

《意见》明确,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加快编纂民法典。完善以企业组织形式和出资人承担责任方式为基础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统筹研究清理和废止按不同所有制类型制定的市场主体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

2.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过去的不规范运作:遵循不溯及既往原则等等。

《意见》指出,有错必纠,抓紧查清和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投诉,分析一批侵犯产权案件。严格遵循法律无溯及力、罪刑法定、新旧法孰轻孰重的原则,用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和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3.处置涉案财物,任意牵连合法财产: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

《意见》提出,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法定程序,慎重决定是否

采取相关强制措施。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国企兼并重组中涉及民营企业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和选择性司法。

4.“新官不理旧账”:完善政府守信用机制。

《意见》明确,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依法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更换领导人员为由违反合同。因违约而侵犯合法权益者,应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5.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研究后续期限的法律安排。

《意见》明确了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限的法律安排。

6.对被征收者的公平合理补偿。

《意见》明确,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扩大公共利益。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7.国有“蛀虫”:防止内部人任意控制国有资产。

《意见》提出,以制度化保障推进国有产权保护,防止内部人随意控制国有资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权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逐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平等使用土地等自然资源。

8.侵犯知识产权成本太低: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限额。

《意见》明确,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大重点

引人注目的是,《意见》对多地公众关注的土地、房屋产权问题作出了解释和安排,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限的法律安排,细化和规范征收征用的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关于公民土地房屋权益保护的意见》的发布将释放哪些新信号?

焦点1

7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专家:不用担心政府会收回。

文件的要点

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后续期限届满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期保护的良好稳定预期。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傲认为,意见尊重并回应了公众意见,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既然研究了续期的法律安排,强调了保护的良好稳定预期,就意味着不用担心个人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

今年4月,温州住房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国务院1990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根据用途确定,其中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其他或综合用地50年。从全国来看,大部分住宅用地使用权都是70年。公众关注,最高年龄是否在70周岁以下,到期如何续保?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表示,目前,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目前由于缺乏细则,如何“自动续费”存在不确定性,操作难度较大。

杨立新认为,续保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70年不够,到期后必须续保到70年;二是70年期满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无限期的产权,即一旦永久使用,国家就不用每次续期都收费;第三,到期后通过自动续期成为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确定使用者与国家所有者的关系,可以考虑必要但不太高的税收,但应由立法机关决定。

专家认为,意见也是加强物权法的一种体现,回应所有重大改革都必须于法有据。应按照民主、科学、透明的立法原则,通过法律手段完善相关规定。

焦点2

如何遏制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

专家:防止公共利益被随意扩大。

文件的要点

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扩大公共利益,细化和规范征收征用的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及时合理补偿的原则,完善国家补偿制度,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

专家解读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8。请以实际购房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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