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是什么时候开始颁发的?
从1901开始,首次颁发具有国际意义的诺贝尔奖。第一次获奖是在1901 12 10,诺贝尔逝世五周年。此后,除战时中断外,国王每年的这一天都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和挪威奥斯陆举行盛大的颁奖仪式。
1968年,瑞典国家银行在成立300周年之际,提供资金增设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全称是瑞典中央银行为纪念阿尔弗雷德·伯恩德而设立的诺贝尔经济科学奖,又称诺贝尔经济学奖),与1969起的其他五个奖项同时颁发。
扩展数据
诺贝尔奖主要包括:诺贝尔化学奖、诺贝尔物理学奖、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和平奖、诺贝尔经济学奖。
根据诺贝尔遗嘱,物理学奖和化学奖由英国皇家科学瑞典学院评定,生理学或医学奖由瑞典皇家卡罗琳医学院(karolinska institutet)评定,文学奖由瑞典学院文学奖评定,和平奖由挪威议会选举产生。
经济学奖由皇家瑞典学院科学奖颁发。每个颁奖单位都有一个由5人组成的诺贝尔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每三年举行一次。
百度百科-诺贝尔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