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淄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30天左右。使用公积金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具体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房屋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未婚或离异)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以卖方名义凭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户口本)和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
(4)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需提供单身证明);
3.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申请人信息,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四。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国土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签订合同:借款人持交易过户证明、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函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6.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领取房产证;
7.放款:所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入卖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淄博公积金贷款政策?
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黑色字体二手房)
应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4)借款人、* *及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其他参与共同贷款的人员)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规定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六)有合法有效的担保;
(七)借款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具有良好的资产和信用状况;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处理材料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材料(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两次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可在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
2.1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申请贷款当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带水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3.可提供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信息授权码、电子身份证信息、实体身份证(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证件);
(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察”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呈现)。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每个人的索引页和单页)
5.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山东省内可享受通过数据查询的不再提供);
(单身职工填写并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诺书(授权书);离婚员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原件。2011以后在山东省办理的婚姻登记,可通过省民政厅数据查询的,不提供结婚证、离婚证。)
6.预缴增值税一般发票的原始发票;(首付款的银行凭证或收据原件;收据必须由收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7.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1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8.申请人有异地贷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及申请人最近六个月缴存1原件(异地贷款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在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原所有人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
9.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1份(异地贷款提供)。(由存款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有效期30天)卖方身份证信息授权码、身份证电子信息、实体身份证均可;(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察”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呈现)。
10.卖方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卖家本人会现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11.申请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及申请人最近六个月缴存流水1原件(异地贷款提供);
(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在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12.1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异地贷款提供)。
(由存款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有效期30天)
小贴士:
1.提交贷款申请时,必须准备好所有贷款材料,夫妻双方同时在场签字。
2.截止贷款申请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在贷款时缴存基数突然大幅提高、缴存单位仅调整个人基数等明显存疑的情况下,以最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的平均基数作为工资认定标准;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地所在区最低工资标准(省级政府公布)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申请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在异地有贷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及最近六个月缴存1原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4.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有余额的,视为拥有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上市房源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住房贷款对应同一套住房的,应同时提供贷款的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证明其对应同一套住房。
动词 (verb的缩写)处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1.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1-15#窗口电话:0533-7177200。
2.张店区联通路190号市政分公司电话:0533-5201735。
3.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住房公积金服务区张店分中心二楼电话:0533-2307183。
4.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分中心电话:0533-6022870
5.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住房公积金服务区博山分中心(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电话:0533-4185473。
6.周村区“市民之家”(淄博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位于二楼正门服务台,向东30米。联系电话:0533-6160172。
7.桓台县便民中心三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桓台分中心(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电话:0533-8218404。
8.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C区高青分中心(高青县高远东路7号)电话:0533-6969588。
9.沂源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鲁中义乌商贸城三楼,庐山路与瑞阳大道交叉口东300米)D区沂源分中心电话:0533-2755811。
10.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号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高新区中心电话:0533-3582163。
11.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北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100米)电话:0533-2320355。
不及物动词处理机构
淄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处理时间
张店分中心工作日上午9:00-65438+下午2:00 65438+下午3:00-65438+下午7:00。
淄川副中心工作日:8:30-165438+下午0:30:13:30-17:00。
其他分中心工作日上午8:30-65438+下午02: 00,下午13:30-17:00。
九。处理过程
(一)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查和贷款审批。
X.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淄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怎么样?
以下是贷款申请的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认真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相关信息应与提交材料中记载的信息一致;
(二)提交的材料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由有关部门依据职权出具,同时形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内容相互对应;
(三)提交的材料数量符合贷款所需材料的要求;
(四)贷款申请人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属于房屋所有人或房屋所有人;有* * *申请人的,* * *申请人必须是贷款申请人的配偶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申请人;
(5)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必须与公积金缴存信息完全一致。申请人已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根据原缴存账户所在地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信息,认定其公积金开户和缴存情况;
(6)申请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期限由管理机构拟定,报当地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2.对于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银行会及时受理审核,并及时提交给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开户银行。
4.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夫妇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审批后拨付委托资金,受委托银行根据借款合同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公有住房,新建、改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累计不超过12个月。购买在建预售商品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6.以房屋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并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应将有价证券交由管理部或联合中心保管。
淄博二手房只能用住房公积金还是商业贷款?
淄博二手房只能用住房公积金或者商业贷款。
淄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购买二手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方可放款。
贷款时限:房屋交易完成并缴纳房屋契税后3个月内。
材料:购房合同、房屋评估表、契税证、土地使用证、卖方身份证。
商业贷款流程:
1.提交贷款申请:在你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你可以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无论是一手房贷还是二手房贷,都需要将银行认可的完整材料提交给银行审核,这是商业贷款流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籍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销售合同、首付款发票或收据;过去六个月的工资流动或其他资产证明。除了以上五种材料,不同银行对商业贷款的要求不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要详细询问。
2.银行受理的调查:银行收到贷款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商业贷款一般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个月。银行调查期间,会根据情况要求贷款申请人补充一些资料。因此,贷款申请人需要在此期间与银行保持联系。
3.银行核实审批:贷款银行会核实几个方面:房子的情况,借款人的资质和信用状况。这是商业贷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贷款申请人的信用不好,会直接导致贷款申请失败,所以在生活中积累良好的个人信用非常重要。
4.双方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告知贷款申请人,贷款批准后,需在银行开户,领取借记卡,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办理抵押、担保、质押、保险等相关担保手续。在签订借款合同和办理担保手续时,一定要详细了解合同中的细则,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5.银行放款:所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房地产开发商账户,贷款关系成立,贷款人按规定还款。
淄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和淄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出台结束。不知道你有没有找到你需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