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可以抵押什么?
1,存货抵押。指作为抵押物的各种货物,如商品、原材料等。;
2.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作抵押,包括债券、股票、存单、汇票等。;
3.设备抵押。以车辆、船舶和机械设备作为抵押物;
4.房地产抵押。拿房地产,土地等。作为抵押品;
5.客户账户抵押。以应收账款作抵押;
6.寿险保单抵押。以寿险的退保金额作为抵押。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贷款”。指一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数量的抵押物作为贷款担保,以保证贷款到期偿还。抵押物一般是易保存、易损耗、易出售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不动产等。贷款到期后,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银行有权拍卖抵押物,以拍卖所得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后的余额应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还清贷款,借款人会继续还清。抵押
抵押和质押的相似之处:
1.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一定的物品作为担保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两者都是银行借贷的常见形式之一。
2.抵押、质押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实现其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提供的保障项目不一样。抵押的抵押物通常是不动产(如土地、房屋)和特殊动产(车、船等。);质押物主要是动产(如存单、债券)。
(2)占管形式不同。抵押不以转移抵押物占有的形式进行,抵押人仍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财产的占有形式,质权人负有保管质押财产的责任。比如我把房产抵押了,但是现在还在我的占有和保管中。如果我将存单质押,存单将由债权人占有和保管。
(3)抵押仅具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质押中的质权人不仅控制质押,还体现了留置权效力。
(4)处置权不同。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没有直接的处分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向法院提起上诉,完成对抵押物的处分;但债权人可以不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处分质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