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还没有支付。现在要求恢复可以吗?
木子专利代理中心为您解答:部分可以恢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 或者至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他项权利。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致使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