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交换非专利技术条目

以银行贷款(非银行存款)支付非专利技术价款,会计分录应为:

借: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5 2000

贷款:短期贷款52000元。

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被采用,不享有法律保护,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各种技术和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一般包括工业专有技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和管理专有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非专利技术包括:

(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

(二)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三)依照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第一,科学发现;

第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动植物品种;

5.通过核转化获得的物质。

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按照规定授予专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技术方案或专有技术,包括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

(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3)具有实用价值,即能使大家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4)业主已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且未向无约定保密义务的其他人提供。

企业的技术,只要具备上述特征,就是企业的非专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