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企业以股权方式增加全资子公司。增资后,控制权没有变化。可以免费转让吗?流程怎么做?如果没有,怎么做?

注册资本变更流程:

(1)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人权限;(3)有限责任上海公司的注册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决议应包括:注册资本的增减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注册资本的增减额及出资方式、相关章程的修改;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四)章程的修改。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和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者签字;

(五)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七)注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在报刊上刊登的减资公告(三次)和载明清算结果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8)上海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原件及复印件;

(10)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开户许可证原件;

(12)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提交复印件的,注册上海公司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应出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