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今天的工业互联网模式会出现产能过剩?
第一,技术门槛低,竞争过度。互联网行业的技术门槛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高,但是新的商业模式和新的市场应用场景更为核心。然而,复制现有的商业模式和想法几乎是不可能的。* * *享受单车使用的定位技术和智能解锁技术并不复杂。因为技术门槛低,在复杂冗长的专利权形成之前,这些技术已经在自行车市场大规模应用。除了少数能真正建立技术优势的企业,市场份额和用户数量才是互联网时代最大的竞争优势。只要市场份额足够高,用户足够多,企业总是能够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甚至靠垄断赢得利润。今天的各种互联网企业大战,并不比20年前微软和网景的浏览器大战更高级。只要能更多的占领市场,就能有更多的方法“锁定”用户,最终获得主导市场的力量。其实,单车享的押金制度不仅仅是一种收费机制,更是一种“锁定”用户的机制。对于用户来说,骑黄车和骑蓝车差别不大。哪种颜色的车初始预付就继续用,因为取出押金、下载新软件、切换操作习惯都是用户需要付出的成本,哪怕看起来这些成本只是动动手指的事情。经济学中有一个关于消费习惯的“路径依赖”概念,指的是消费者不愿意为同类产品改变习惯,虽然只需要付出很小的成本。在互联网时代,极小的成本就可能形成强大的“锁定效应”,哪怕你只需要动几根手指就能摆脱这种锁定。然而,为了从另一个企业的“锁定效应”中赢得用户,并让消费者愿意付出很小的转换成本,产品提供商往往要付出巨大的消费,导致过度竞争。无论是* * *在线享受单车还是乘车,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软件应用,为了争夺市场份额,都需要向其他方提供大量的补贴,这就使得互联网企业之间的洗牌、合并甚至垄断不可避免——大部分企业最终受不了,少数企业全胜。可以说,如果没有高技术门槛,互联网行业目前的过度竞争倾向和未来的兼并垄断倾向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产能过剩往往是过度竞争的副产品。
二、投资饥渴和资本过剩20世纪的生产资料主要是石油,20世纪是数据和信息。数据和信息作为生产资料,有很多特殊性。例如,石油的价值和用途几乎是确定的,但同样的数据对不同的人来说,价值却有天壤之别。不同的人或企业,使用同样的数据,可以发现完全不同的收益。因此,互联网公司愿意付出天价来获取用户和数据。即使未来产量不明朗,他们也绝不能让潜在的竞争对手抓住机会。互联网时代总是充满意想不到的竞争对手。门店的竞争对手不是门店而是网商,银行的竞争对手不是银行而是网上支付,等等。这就是为什么脸书愿意花6543.8+09亿美元收购WhatsApp,尽管当时它只是一家只有50名员工、处于不同细分市场的小公司。同样,现有的大型互联网公司也总是花高价投资所有潜在的发展领域,从大数据到人工智能,从金融科技到娱乐影视。所谓的“蓝海战略”让互联网公司产生了某种投资饥渴。当然,这二十年来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但并没有再次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颠覆性的影响。企业家和投资者都希望不要错过下一轮新经济。互联网领域的投机饥渴最终体现在资本的涌入上。十几页的PPT就能拿到十几亿的融资,这不是神话。回想中国改革开放的动力之一就是资本不足,中国从1979借入第一笔外资开始,短短35年就成为了资本净输出国,而且输出量还不小。互联网领域资本过剩,说明中国远不是资本稀缺的国家。投资饥渴和资本过剩相结合,会吸引很多“产业骗子”,互联网领域的无效投资和烂尾项目也会增加。1995之后美国发生的互联网泡沫也是这个道理。就像制造业的无效补贴会造成一些僵尸企业一样,资本的过度涌入也会带来互联网领域的产能过剩。
3.互联网去产能:行为监管多于结果监管。如上所述,互联网领域产能过剩是市场逻辑的产物,没有对错之分。但毕竟产能过剩带来的是资源浪费、过度竞争和无效投资。如果需要引入外力来克服互联网领域的产能过剩,那么行为监管比结果监管更有效。市场竞争的结果很难预测,也很难弄清楚什么样的结果最令人满意。因为厂商、用户、平台公司、监管机构不可能都是打牌赢的。市场交易产生的利益不仅难以评估,也难以在用户和厂商之间公平分配。即使用户端给出了明确的监管结果,市场运作的结果也可能适得其反。比如从用户的角度来说,过度竞争可能是好的,毕竟直接给用户带来补贴。但过度竞争迟早会导致合并和垄断,就像网约车市场整合后,传统出租车价格更贵一样。欧洲反垄断部门特别关注每个市场存在几个竞争者。结果是,欧洲本身没能成长出大规模的互联网公司,规模不经济,有损消费者利益。行为监管来的更明确,一件事一件事,不需要过多的预测和推演,监管者或者仲裁人也有更多的决策空间。比如对于过度竞争的问题,监管者只需要约束利用垄断力量抬高市场价格的行为。当竞争对手意识到即使形成了垄断,也不能随意提高价格时,就会或多或少地抑制恶性竞争。投资饥渴是市场的自发动力,资本过剩是经济发展的阶段,某种意义上是好事。每个成功的创新背后,总有无数失败的创新。这里需要克制的只是那些拿资本的骗子。这些人的过度存在,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投资人不敢投资,好的创新拿不到资金。因此,欺诈本身应该被隔离和惩罚,所谓的风险投资不应该包括欺诈的风险。行为监管本身也面临一个瓶颈,就是需要大量法律专家和经济专家的介入,甚至他们自己也要转型为技术官僚。但是,花时间和成本去培养这样一群人,还是挺有意义的。随着经济社会和互联网的复杂化,专业监管将是各国经济实力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