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中功能限制和结构限制的区别,哪个更好?

中国的专利写作不提倡使用功能限制,所以按照规则使用结构限制比较好。只有当结构难以定义时,才能使用功能定义,但必须完全支持这种功能定义。

总之,一般来说,功能限制的范围可能更大。大一点是好事还是坏事?好在保护范围可能更大,不好的是可能得不到手册的支持,权利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