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股东参与技术

如何确认股东参与技术

如果技术方不是以专利的形式,不能以货币计价,可以转让,那么就不是《公司法》认可的出资类型,所以要特别约定:

第一种:技术提供方只出资少量现金,如65,438+0%,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中规定了每个股东的持股比例、表决权和分红权比例,出资65,438+0%的股东可以拥有99%的表决权和分红权,这是公司法所允许的。

第二种:技术方的现金出资,由投资方先行垫付,后期以分红方式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用货币作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技术股的出资如何确定?

入股专利技术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专利已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仍在专利有效期内;其次,分享专利技术的人必须是专利的合法所有人。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包括专利的所有权、专利的许可权和以固定价格作为股份的专利申请权。在分享专利技术时,还要考虑技术资料和权利的转让、专利权人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后续改进成果的归属以及各方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

如何确认股东入股技术?对于股东入股的技术,财务确认需要以该技术是否取得专利证书,能否以资金计量为依据。所以入股的时候要做好约定,签订相应的合同。边肖在这里分享了它。这个题目你懂吗?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