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死亡后死者名下房产的处理有什么规定?
户口死亡后,死者名下的房产由有继承权的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生产资料;
公民财产权中的著作权和专利权;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如果死者户口注销人名下可以有房产,继承和过户的程序如下:
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应当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去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去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需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或其他证件;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文件;
4.房产证过户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遗嘱必须公证,其他形式的遗嘱因其真实性无法确定暂不采纳)。
三、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证明、遗赠接受公证证明(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四、遗赠不同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需要纳税。
扩展数据:
注意事项:
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需要证明当事人都是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表示。如无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遗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人的继承法
百度百科-房地产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