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会在期限届满前被强制终止?

专利法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书面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8条规定:

被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每1个月加收当年全年全额费用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