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拿了公司的东西不发工资就走,违法吗?

老板不发工资就走,是盗窃,是违法的。老板拖欠工资要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挺低的,要要求补发工资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数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