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吸收风险投资时应该避免哪些误区?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CIIC投行企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庄晓文、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王品高、上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副主任张梅。他们根据自己平时接触的案例,总结了企业吸收风险投资时常见的几个误区,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尽职调查”不合作
浙江钱先生获得一项智能电热水器专利,投资654.38+0.5万元建厂。
钱先生对自己的项目非常看好。为了提高技术,扩大销售规模,2004年6月,他带着这项技术来到上海投融资洽谈会。
投资人了解情况后告诉他,虽然产品已经申请了专利,但无法保证产品的“绝对竞争优势”,所以谈判无法继续,直到“尽职调查”(对项目进行专项调查)。
对此,钱先生不能理解,这么好的项目为什么要调查。这不是故意为难吗?当场和投资人发生了争执,结果可想而知。
评论:
一般来说,企业(个人)拿到专利或奖项,不会成为投资人关注的焦点,除非入围国家863、923计划。
在决定投资之前,投资者通常会进行“尽职调查”。对于融资者来说,不应该盲目看好自己的产品,而应该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王品高
夸大利润前景
一家制药公司开发了一种自助仪器来缓解关节疼痛。按照预期,他们把这台仪器定价为580英镑。后来他们才发现,市面上也有类似的产品,虽然效果略逊一筹,但价格只有300元。
该公司在融资答辩中形容市场前景“一片光明”,并断言一杯有200多的利润空间。当投资者询问潜在的市场风险时,他们忽略了自己的产品与同类产品相比定价过高的缺点。
经过调查,投资人认为利润率没有预期的高,所以放弃了投资计划。
评论:
融资方要对投资方诚实,信息完全透明,尤其是在抗辩过程中,不得吹嘘或隐瞒可能存在的风险。相反,你应该坦率地谈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自信地说出准备好的解决方案。
风险投资不可能没有风险。投资者关心的是融资者是否想到了解决方案。如果融资方知道有风险却避而不谈,投资方可能会认为他人品有问题,这也正是投资方最担心的。王品高
先花钱再融资。
刘灿先生最近“目瞪口呆”了。上个月,他和一家风险投资企业谈好了500万的融资,约定的资金本月到账。
刘先生招商引资主要是为了扩大生产,于是在签订协议后,用原本打算购买原材料的资金购买了设备,准备在风险资金到账后一次性购买原材料。
然而,到了约定的期限,资金并没有到账。经询问,投资人看好了另一个投资项目,离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