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专利法,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如下
法律分析: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设计。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该专利设计应当有明显的区别。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设计。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该专利设计应当有明显的区别。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