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与出租人、承租人签订三方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仅对税目税率表所列凭证和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征收印花税。房屋中介与出租人、承租人签订的三方协议只是一份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贴花。

一.定义: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往来中设立和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加盖印花作为纳税标志而得名。

2.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并领取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征税范围:

目前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所列的凭证征税。有五个具体类别:

1、购销、加工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合同、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2、产权转让;

3.商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税收凭证。

第四,免税: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复印件和抄本,但视为原件的用户除外;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或者养育孤、老、残人员的学校的书面证明;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和贴息贷款合同;

(五)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让书;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签订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八)个人出租或承租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管理单位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相关证明,廉租房承租人、经济适用房购买人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相关证明。

下列物品可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和畜牧业保险合同;

(二)图书、报纸、期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

(三)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四)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的政企脱钩、企业(集团)重组、企业隶属关系变更、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企业资产盘活、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5)个人买卖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