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同时申请专利?
法律分析:同时申请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两个不同的人在同一天就同一发明创造提交专利申请;另一种情况是同一人在同一天就同一发明创造提交两项以上专利申请。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情况,专利局的处理是不同的。根据“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如果两个不同的人在同一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局会分别将有关情况告知申请人,要求他们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两个申请人是同一个申请人作为一个申请;另一种是其中一方放弃权利,从另一方获得适当补偿。如果协商失败,这两项申请都不会被授予专利权。专利局只能对同一人在同一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的专利申请中的一项授予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主动撤回,专利局将驳回另一项专利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通过协商确定申请人。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天(申请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应当分别说明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了另一项专利;没有说明的,按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一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办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时,应当同时公告申请人已经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了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未发现被驳回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申请人放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将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声明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公告一并公告。申请人不同意放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撤回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发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