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商标的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在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当对标识进行检索,以避免申请的标识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丹麦商标申请可以通过在线系统提交,商标申请文件提交给丹麦专利商标局。在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丹麦专利商标局将对申请是否符合确定申请日的要求、是否提交了商标注册请求、是否提供了申请人或单位的信息和地址、标识的复印件以及商品和/或服务清单进行审查。
如果丹麦专利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全部或者部分驳回,将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进行修改和更正,并提出复审请求。通过审查的商标文件进入商标公告期,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公示。商标注册申请公开后2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向丹麦专利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并与商标申请人一起做出异议裁定。
丹麦专利商标局将对经异议裁定或在公告期内无异议且符合《商标法》所有要求的商标文件进行注册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