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区政府告哪个法院?

到地方法院,单位到中级法院。当事人应当限期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者裁决书。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限制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司法公正的证据;(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行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认为裁定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数据:

关于行政诉讼案件法院管辖的规定;

1.级别管辖权

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的划分,一般由案件的性质、影响、案件的严重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以及被告单位的行政级别等因素决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办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以外的所有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向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大、复杂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应当根据被告单位的级别、案件的社会影响和诉讼程序选择向哪一级人民法院起诉。比如某市公安局被起诉,原告可以在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要起诉铁道部,必须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属地管辖权

一般来说,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不服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向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原告可以向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

比如刘力伟,浙江温州人,常年在北京丰台区做服装生意。因醉酒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行政拘留五日。如不服处罚,可向户籍所在地温州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向居住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羁押地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