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有哪些分类?
外观设计专利的分类由分类号决定。在确定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时,应根据产品的用途确定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类别和子类别。具有相同用途的产品应归入设计分类表中相同的类别和子类别。设计产品的类别应划分为包含产品在设计分类表中用途的上层概念的子类别;如果没有包含产品使用的上级概念的子类,则应将其归入包含产品使用的上级概念的杂项类别;那些不包含产品使用的上层概念的产品应归入分类表中的杂项类别。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