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机构是怎么分类的?
1,行政事业单位:指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行政执法,改革方向是将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划归行政机关。行政机构按照承担行政职能的全部、主要和部分分为三类。如果全力以赴,单位的责任全部划给主管部门承担,单位撤销;主要承担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划入机关单位整合或保留。
行政机构改革完成后,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此类机构。因为行政部门也在改革,简政放权,压缩编制,不可能按照“编制随事走,人随编制走”的原则把人员和编制调整到行政部门,不允许行政机关同时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因此,职能调整后,人员将分流到其他机构,仍保持公务员身份。由于队伍过大,执法机构仍然保留了事业单位的属性,但也取消了事业单位参与公共管理的方式,事业单位今后不再参与公共管理。
2.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承担公益职能的比例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第一类公益性是完全或主要承担公益性服务职能,第二类公益性是部分承担公益性服务职能,同时也承担收费或收益职能。公益机构是未来机构的主流方向。无论是整合还是单独设立,都不会影响其机构的性质。二类公益机构,除了整合其公益服务职能,向一类公益机构靠拢外,还应将收费、收益、中介等职能推向社会和市场,实现公平自由竞争。
3.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凡自收自支、有生产产品和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将完全脱离事业单位序列,改制为企业,自主经营,实现管办分离、政企分开。企业改制后,正式职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合同制管理人员和自收自支人员全部推向社会自主择业。自收自支、自主经营和集资兴办的事业全部取消。
二、根据财政支持情况,事业单位可分为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和差额事业编制也有严格的区别,单独统计。随着改革,自收自支机构将全部消失,而差额机构除乡镇卫生院外,将逐步剥离收入职能,机构减少,人员编制减少。
三、根据管理模式,事业单位分为事业单位和非事业单位。参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人事管理、工资待遇、晋升方式与公务员无异,只是使用事业编制。这部分单位主要是指承担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后,参与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也将取消参与公共事务的性质,事业单位将不再有参与公共事务与否的说法。事业单位参照《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管理,或者正式颁布的管理办法、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的正式分类基本就是这几类。其他按行业和习惯分类。比较容易理解,就不一一介绍了。
其实事业单位的分类有很多。比如分配方式可以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结余分配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两种:普通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
2012 4月16日,国家发布《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三类机构分类推进改革。
第一类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第二类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第三类是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从事公益性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制造任务、服务对象、资源配置方式等分为公益性1、2、3类。比如义务阶段的学校和基层卫生机构都是公益性机构,国家会非常重视。
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逐步转为政府行政编制,前提是不能超过政府机构的名额和编制总额。
对于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基本原则是促进向企业转型,为保证平稳过渡,同时实行五年过渡期政策。
对于事业单位,要全面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理顺体制机制。
未来,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将进一步凸显,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将分离。事业单位将成为纯粹的公益性服务单位,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织,成为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公共服务核心职能的主力军。
事业单位是指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组织或机构形式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不同。一般情况下,国家会给这些事业单位财政补贴,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独立的事业单位,不是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是中心、会、所、站、大队等字尾,如会计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二级局也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事业单位和普通事业单位。普通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加公务员改革后,事业单位在省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招生,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招生。
1.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职能其实就是提供公共产品,这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学、教育、文化和卫生领域的机构是确保国家正常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属于非公权力机构:事业单位从事的事业大多是政府职能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构,没有公共行政权力。领导与被领导的同类机构之间不能有隶属关系,对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他们只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长,提供教育、文化、科技等社会服务。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大部分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员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运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社会职能。
4.经费来源地方化:我国事业单位基本都是由国家财政拨付各项事业经费,这是我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日益多元化,但国家财政拨款仍然主导着事业单位的经费。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补贴和非财政补贴。
5.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事业单位的范围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和领域。它的主体是多元的,规模是宏大的。
折叠功能特征
1.服务。这是事业单位最基本、最鲜明的特点。机构主要分布在教学、科学、文化、卫生等领域,是保障国家正常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公益。公益性是由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在某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政管理等。,不能或不能由市场提供。但是,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政府应当组织、管理或者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共需求。事业单位首先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同时,一些事业单位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向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以实现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服务体系的良性循环。
3.知识密集型。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员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它是事业单位运用科学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的主要手段。事业单位虽然不主要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但由于其在科技文化领域的地位,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真正拉开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序幕,这也是事业单位改革最关键的一步。只有把混乱的事业单位按照职能准确分类,才能为下一步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奠定基础。目前,国家将机构分为三类:
行政事业单位,是履行国家行政职能或受行政单位授权执法的机构(受委托执法机构不能归为行政事业单位)。国家在行政机构的划分上特别谨慎,基层很多站履行行政职能,但仍被列为一级机构。因为国家要控制行政职数,不能让改革变成利益共享。
公益事业单位分为公益事业单位、公益事业单位和公益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义务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公益性服务单位,主要包括基层卫生院、中小学、图书馆、文化馆等。,一般都有充足的资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从事公益服务但有一定收入能力的事业单位,主要是高校和县级以上医院。这样的机构一般都是差别金融。三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指具有一定社会公益属性,但具有完全收益能力,但不适合直接面向社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是科研院所、勘测院等。,一般都是自撑的。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几乎没有社会公益属性,适合直接营销和转制为企业。这样的单位有自来水厂、设计院、质检中心等。转制为企业后,基本与财务脱节,成为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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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事业单位是如何分类的?肖航·博拉已经为你回答了这个问题。目前机构主要分为A、B、C、D、e五类。
a班:综合管理班
主要适合行政类、事务类、业务管理类岗位。
b类:社会科学技术类
主要适合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技术岗位。
C类:自然科学专业。
主要适合自然科学专业技术岗位。
d类:中小学教师。
主要适合中小学、中专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
e类:医疗保健
主要适合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
A类叫行政岗,BC类叫技术岗,DE类叫专业岗。
ABC考试科目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
DE考试科目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公共事务基础知识。
按照事业单位的性质,可以分为公益性和公益性。
过去,机构分为差额、全额等类别。现在不再采用这种分类方式,而是把事业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类,一类是公益类。
按照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从事公益性服务的事业单位分为两类:承担基层义务教育、基础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性服务的,不能或不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列为公益性;
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可部分由市场配置的公益性服务,列为公益性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如果想报考事业单位,在报考前要明确事业单位的分类岗位,报考后不知道这个岗位属于公益类还是公益类。
当然,你在应聘职业规划的时候,总会在岗位登记表中明确标注这个岗位,无论是属于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都会在岗位表中标注整个单位的一些基本信息。
哪个标准更高,要看具体工作要求。有些岗位要求确实很高,比如科研或医院等机构对应聘者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更高。如果报考一般院校,学历和专业要求相对较低。
目前,事业单位分为行政执法类、生产经营者类和公益类三类。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方向,承担政府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变为公众参与或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变为企业;承担公益服务的机构会逐渐转为公益机构,逐渐弱化体制编制的印象,突出公益服务的功能。
从改革的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整体影响不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行政类和公益类。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已转为公务员或公职人员,剩下的步骤将陆续改变。至于中小学、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中心等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下一步改革会有调整,但整体结构和人员性质不会有大的变化,不用担心脱离体制,成为企业身份。
是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如国有出版社、宾馆、食堂、招待所、剧院,包括各种国有旅游公司、景区、公园等。,以前没有重组过。个人认为,下一步无论是整体变革还是逐步推进,都会向企业转型。
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主要是编办承担的职能工作。
按经费来源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类机构。其中,全额拨款机构是主体。更特别的是乡镇卫生院。理论上,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单位应该完全由财政负担。但目前,由于乡镇卫生院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当地政府为了缓解财政眼,将卫生院的经费来源定为结余拨款。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今天,这直接导致很多卫生院经营困难,职工的基本待遇无法保留。
根据承担的职能,可分为行政事业单位、公益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事业单位。其中,公益机构是主体。公益事业单位可分为公益事业单位和公益事业单位。市场无法配置和提供的服务,应该完全由财政覆盖,多为公益性质。提供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服务等机构。市场可以部分配置,多用于公益。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环境卫生处理服务等。
目前大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已经参照公务员管理完成审批,参与公共事务审批也即将全面停止。不仅如此,由于参加公务审批的职能由人社部门转移到组织部门,可能会进行新一轮的审核,之前批准的参加公务可能会被取消。目前江苏已有先例。
生产经营事业单位转企是趋势,是绝对必要的改革。所以这部分人员要做好心理准备。总的来说,弊大于利。有人说,企业转制后,薪酬制度会更加灵活,待遇会普遍提高。但是,同样的保护值会降低。另外,把企业变成私企还是国企,差别也是巨大的。短期来看,收购方转向民企可能会获得巨大的利益,但长期来看,民企的管理体制和思维可能对被改制的员工不利。
分类改革完成后,剩下的单位很快就更稳定了。
本质上,事业单位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说是非营利组织。我们经常听到一个组合词——政府、企事业单位,也就是政府、企事业单位,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基本框架。
事业单位最重要的职能是服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是医疗卫生机构。这类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等。,并为社会提供医疗、卫生、防疫和保健服务。
有一个问题。民营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吗?答案是否定的,严格来说,民营医疗机构是营利性组织,属于企业而非事业单位。
第二种是教育机构。这些机构主要是公立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和职业教育机构,为社会提供教育服务。
同样的问题,民办大学属于事业单位吗?答案也是否定的,民办教育结构也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企业单位。
第三种是科研机构。这类机构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综合科学等单位,主要为国家各类科学技术提供研发服务。
第四是文化机构。这类机构包括图书馆、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文学艺术(如文化宫、文物博物馆)等。,并为社会提供文化、艺术、新闻、书刊等服务。
第五类是交通事业单位。这类机构包括公路养护、建设监理、公路运输、交通规费征收、导航功能等机构。,并为社会提供运输服务。
第六类是社会福利机构。这类机构包括寄养、康复、殡葬、体育、体育竞赛和体育设施建设等结构,为社会提供福利服务。
第七类是城市事业单位。这类机构包括园林绿化、城市环境卫生、市政维护管理、房地产服务等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第八类是知识产权机构。这类机构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机构,为社会提供公共知识产权服务。
第八类是与自然灾害和环境有关的机构。此类机构包括地震观测与预防、消防安全、海洋保护、环境标准、环境监测、标准计量、技术监督和质量监测等机构,为社会提供防灾、环境和质量服务。
机构有几个区别因素:首先,它们受政府管辖;第二,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表现不是IPO(上市)。
最后,做一点补充:
1.既然一些事业单位的公共* * *服务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就必须以服务为核心目的“壮大自己”,而不是收入,比如公立医院、公立教育机构。
2.说一些机构应该走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让他们成为企业。这就背离了“事业单位的服务特性”。
3.一些事业单位的操作性劳动外包给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以减轻事业单位的负担。那么运营人工外包给谁呢?这很重要。这种情况会导致“串通”和“互利”行为。
4.很多事业单位是为民造福的运营单位,但还是要以“事业”为重。事业单位的理想应该是做好“社会服务”事业。
给你一个简单明了,一眼就能记住的标准答案:
事业单位可分为参与型事业单位、全额资助型事业单位、差额型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型事业单位。同一个单位可以有以上几种性质的混合,主要看你属于什么样的身份。
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简单分为:干部编制人员、工作人员编制人员和编外自雇人员。
具体分为:参加公益事业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差额事业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
以上都属于国家体制内和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此外,还会有另一类人员,即辅助人员,属于编外人员,如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这类人员属于体制内单位的编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