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可以是水运行业港口与航道专业甲级资质的项目吗?

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超资质标准:

第一,企业信用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建筑业企业近三年缴纳的营业税在5000万元以上。

4.法人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都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资格;主持过两个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性项目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性项目或合同金额2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项目的技术工作。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和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拥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余人。

5.企业具有符合本类别相关的工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2.近三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拥有3项以上国家级施工方法;近五年内拥有工程建设相关专利3项以上,能够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主编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建立了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和数据交换的网络化;企业外部网站已经建立并开通;利用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和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档案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

四、代表项目业绩

近五年承担过下列11项目中的六项以上的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万吨级码头或内河5000吨级码头;

2、5万吨以上码头;

3、水深5米以上的防波堤600米以上;

4、5万吨以上沿海或内河航道工程1000吨;

5、1000吨级船闸或300吨级升船机;

6、500万立方米疏浚工程;

740万立方米以上的土地复垦项目;

8、15000平方米港口堆场工程;

9、1000米以上堤防护岸工程;

10、3万立方米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沿海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或内河8000万元以上的港口、航道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543.8多亿元。

2.企业的关键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水运工程、机械、电气专业齐全。

(3)持证上岗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含施工员)不少于75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五年承担过下列10类别中五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5万吨级沿海或2000吨级内河码头工程;

(二)5万吨级以上的码头工程;

(3)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大于600米;

(4)5万吨级沿海或6.5438万吨级以上内河水运工程;

(5)1000吨级船闸或300吨级升船机工程;

(6)500万立方米以上的疏浚工程;

(七)400万立方米以上的土地复垦项目;

(8)沿海面积20万平方米或内河面积65438+万平方米的港口堆场工程;

(9)1000米以上的堤防护岸工程;

(10) 5万立方米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技术设备

拥有下列7种施工机械设备中的2种:

(1)高度超过60米的打桩船;

(2)200吨以上的起重船;

(3)3000吨以上的半潜式驳船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混凝土搅拌机;

(四)铺设船排宽度超过40米的;

(5)舱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耙吸挖泥船;

(六)总装机功率5000千瓦以上的绞吸挖泥船;

(7)铲斗容量大于8立方米的挖泥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多万元。

2.企业的关键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水运工程高级职称或水运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包括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

(3)持证上岗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含施工员)不少于5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五年承担过下列10类别中五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1万吨或内河1万吨以上码头工程;

(2)654.38+10万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3)水深大于3米的防波堤工程大于300米;

(四)2万吨级沿海或300吨级内河航道工程;

(五)300吨以上的船闸或者50吨的升船机;

(6)200万立方米以上的疏浚工程;

(7)654.38+50万立方米以上的土地复垦项目;

(8)沿海面积65438+万平方米或内河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港口堆场工程;

(9)500米以上的堤防护岸工程;

(10)水下炸礁清礁工程,面积3万多立方米。

4.技术设备

施工机械设备配备下列五项中的两项:

(1)高度超过30米的打桩船;

(2)80吨以上的起重船;

(三)铺设排宽20米以上的船;

(4)总装机功率1600千瓦以上的绞吸式挖泥船;

(5)铲斗容量大于4立方米的挖泥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的关键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水运工程高级职称或者水运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专业齐全。

(3)持证上岗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含施工员)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本类别二级及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技术设备

施工机械设备配备下列四项中的两项:

(1)打桩船;

(2)起重船;

(3)总装机功率1.200千瓦的挖泥船;

(4)铲斗容量大于2立方米的挖泥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