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可以减轻的减轻情节?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犯罪行为不会负刑事责任。)
(三)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的准备、中止或未遂
预备犯与既遂犯相比,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中止者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放弃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典型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另外,有些行为虽然不严格符合自首的特征,但法律也将其视为自首。
(1)被采取强制措施(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为自首:①犯罪嫌疑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投案自首的;(二)犯罪嫌疑人因患病、受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行投案,或者电报先行投案的;(三)犯罪行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经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讯问教育,主动坦白自己罪行的;(四)犯罪后潜逃,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自首的;⑤经查证属实准备投案的,或者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视为自首。
(3)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逃逸的,可以认定为自首,包括留在现场等待处理或者离开事故现场抢救伤员。
* * *犯同一罪的犯罪嫌疑人,除自己犯罪外,必须如实供述同案犯的罪行;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多次犯罪行为,但只如实供述所实施的部分罪行的,只有如实供述部分罪行的行为才会认定为自首。
4、立功表现
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立功表现:
(1)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包括同案* * *犯罪分子揭发共犯* * *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二)为侦破其他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共犯);(三)有其他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如在羁押期间取得发明专利或者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期间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的),应当认定为立功。
重大立功表现:(1)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二)为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包括共犯);(四)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5.从犯和被胁迫共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应当根据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其他人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过度避险: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教唆他人犯罪,但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他酌情减轻处罚的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除了上述依法必须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法定情形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官可以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结合具体案件对行为人从轻处罚:
1,犯罪嫌疑人老、弱、残;
2.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
3.能够积极返还赃物,并获得对被害人损失的赔偿;
4.受害人有过错;(犯罪嫌疑人被被害人羞辱后,愤怒之下伤害被害人的)
5、第一次犯罪,偶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