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变更,其名下的专利是否也要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专利权发生变更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权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姓名等事项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附具说明变更原因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时,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记载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项手续时,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记载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时,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记载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