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省级科技成果
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科技计划以外的少数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二、办理依据
《广东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试行)》,约克程子[1999]239号
国家科委第19号科技成果鉴定办法(1994)
国家科学部颁发的《科技成果鉴定规则(试行)》第48号[1995]。
国科发[1995]249号《软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办法》。
《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家科技发展局[2000]542号
三、办理程序
(一)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地区、行政隶属关系或任务来源,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地市级科技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可以向当地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申请;重大科技成果可以由管理部门向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级部门收到科技成果评价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给予明确答复(10个工作日)。
(三)科技成果通过评价后,组织单位应当出具相应的科技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必须由组织鉴定单位的有关领导签字,提出意见,并加盖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
(4)科技成果登记。
四、所需材料
(一)科技成果评估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计划或合同;
(三)主要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研究报告、总体性能指标和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
(4)设计和工艺流程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及相应的验收报告,软件产品需提供由软件评测资质机构出具的软件评测报告;
(六)市场预测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从项目立项到研究结束,一次性受益。应出具受益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应根据项目情况和客观条件,科学计算社会效益。尚未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不需要出具证明,但必须有预测分析报告);
(7)科技成果查新机构或专利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一年内有效),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利检索及证明材料(如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等。);
(八)用户使用报告(三份以上);
(九)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签字确认的排序清单;
(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初稿1份;
(十一)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新药证书、农作物新品种证书、安全批准证书、环境保护证书、农药生产证书、医疗器械生产证书、电器产品进网证书、集成电路布图登记证书等。);涉及环境污染、劳动安全问题的科技成果,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十二)计划外项目,法人登记证或工商登记证。
动词 (verb的缩写)接受时间
常年接受
不及物动词受理部门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管理科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同济大院4楼417-2室
七。审批时限
正式审查10个工作日
八。电话号码和网站
电话:8234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