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该是什么?
法律分析:1。在审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纠纷案件时,首先要确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以图片或者照片中显示的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外观设计及其设计要点的简要说明,专利权人在无效程序及其诉讼程序中的意见,在专利申请程序中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交的样品或者模型等。可以用来解释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
2.在确定保护范围时,可以考虑当事人提交的证明专利产品设计发展变化的相关证据。
3.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时,应当区分使用状态参考图和处于变化状态的产品使用状态视图。
使用状况参考图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要求专利申请人提供简要说明中未规定使用方法、用途或者功能的新开发产品的正确分类,或者某些使用方法、用途或者功能不明确的产品无法分类时的视图。服务状态参考图不能用于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但可以作为确定产品类别的因素。处于变化状态的产品的使用状态视图应当作为确定产品设计保护范围的依据。
4.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颜色的,应当将请求保护的颜色作为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要素之一,即在侵权判定中,应当将形状、图案、颜色及其组合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应形状、图案、颜色及其组合进行综合比较。
5.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颜色的,专利权人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或者认可的有关证据,确定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必要时,应当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专利审查档案中的颜色进行核对。
6.对整体视觉效果没有影响的产品尺寸、材料和内部结构,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
7.类似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由每一项独立的外观设计确定。基本设计和其他类似设计可以作为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可以用说明书和附图说明权利要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