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实质审查申请的时间
提出实质审查申请的时间允许申请人在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这可以促使申请人尽快提出发明申请。申请人一旦按照自己的发明构思完成了技术方案,就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此时只需要缴纳申请费,然后就可以在三年的期限内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市场需求和专利转让前景,判断这项发明申请专利的价值。如果该发明确实能够实现更大的效益,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如果发现发明专利申请存在不可弥补的缺陷或者经济效益差,可以不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从而节省约三倍的实质审查申请费。
作为专利代理人,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时,应当帮助委托人分析何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最有利。如果发明是成熟的,可以更早地投入市场,并且容易被竞争对手仿制,就应该尽快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甚至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因为越早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就越早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从而可以尽快授予专利权。如果发明的市场前景不明确,或者发明的产品可能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例如三年或四年以上)才会出现在市场上,则可以在以后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调查研究市场需求和发明的价值,再决定是否提交实质审查请求。
应当提醒申请人和专利代理人,发明专利申请在规定的三年期限内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该发明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虽然目前规定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视为撤回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恢复权利的请求,但只有当申请人表示已请求实质审查(如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或缴纳实质审查费)时,由于程序不完备或有正当理由(如邮政延误或不可抗力)等非申请人原因造成的,才视为撤回权利。如果申请人在这三年期限内既没有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也没有缴纳实质审查费用,即没有提交实质审查请求的表示,由此产生的撤回是不允许恢复的,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作为申请人和专利代理人,我们应当高度重视这一期限。对于专利代理机构来说,应当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后的三年期限进行监控,并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通知委托人,以便委托人最终决定是否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避免专利申请因超过规定的三年期限而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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