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如何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一般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成交价格不确定的,由海关依法评估确定。
2.完税价格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的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成交价格无法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价格、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进口地点之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价格、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出口地点之前的运输以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但应当扣除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和税款。
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
2.海关价值有哪些分类?
1.运往境外修理的机器、仪器、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经向海关申报,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海关批准的修理费、材料费作为完税价格。
2.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已在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加工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货物出境时的到岸价格或者相同或者类似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的差额,视为完税价格。
3.以租赁(包括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完税价格为海关批准的货物租金。
4.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当包括为在中国境内制造、使用、出版或者分销该进口货物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物料的费用。
5.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海关批准的该货物在境外销售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的价格。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或者高于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的,海关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完税价格。
6.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时,应当提交发票(有发票的,应当附制造商发票)、装箱单等表明货物真实价格、费用、保险费及其他费用的相关单证。前款所列单证应当由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盖章,以证明其无误。
7.海关审查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提交发票等单证;必要时,海关可以查阅买卖双方的有关合同、帐册、单据和文件,或者进行其他调查。对于已完税放行的货物,海关仍可查询货物的上述相关信息。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成交价格无法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包括完税价格、货物价格、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