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收费程序中财务人员的资格和职责。
代理机构应至少配备两名会计人员(至少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培训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并在专利局初审和流程管理部备案。
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应符合国家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其职责包括:专利费的收取、资料的收集、校对和传递、帐目的审核和对帐、科目的更正和调整、会计凭证的装订和保管、总帐和明细帐的保管以及专利局委托的与收取专利费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