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对发明的定义是: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一般来说,专利中提到的技术方案是指利用自然规律解决某一问题的技术方案。它不要求有成型的产品,也不要求有实际应用,但必须是实用的,也就是说,按照你的技术方案,你的发明目的是可以实现的。在这个前提下,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相当广。一般来说,我们只指出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其他的,只要属于专利法的技术方案,都可以认为是在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之内。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主要是指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内容,除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损害公众利益的以外:第二十五条对下列事项不授予专利权:1 .科学发现;第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第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第四,动植物品种;5.通过核转化获得的物质。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可见,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是很广的。相比较而言,实用新型不保护产品配方、工艺、方法、用途、材料替代、系统、某些医疗器械、不涉及产品的电路设计等。,这些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程序,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