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证书加创新分?苏州大学
不,求你了
以下几项增加创新点。
1.学科技能竞赛:指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竞赛、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等竞赛。
2.创新、创业、科研活动:包括教学单位发布并由学生选择或参与横向课题的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科研项目、参与导师课题等研究和实验研究、参与教学单位组织的学术讲座、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
3.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应用等。
4.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种娱乐和体育比赛,以及发表学校报刊等各种活动的文章、散文和作品,阅读团委和图书馆向大学生推荐的课外书。
5.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俭学活动等。)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委文明建设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等。).
6.职业资格:通过某些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取得计算机和软件资格、英语水平和各种职业资格证书。
注意: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学分认定由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负责,每年两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和65438+2月。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信用评价认定工作小组(一般3-15人)。工作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各二级学院总支负责学生创新创业登记和创新创业材料的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