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恢复费多少钱?
专利权恢复费是指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造成权利丧失的费用。依法重新申请恢复相关权利的,是支付请求恢复权利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致使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至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文件,并办理丧失权利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费用。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