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第二次被列为执行人。这次是什么原因?
相信大家对格力这个品牌都有所了解,尤其是格力的董明珠,但他经常是新闻上的热搜人物。但是,几次出现的消息都不是好兆头。格力被列为执行人,第二次被列为执行人。据了解,当时的经营主体再次出现在潜江市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名单中,这次金额接近30万。
1.被执行人信息两条,金额21.5万元。
事实上,在此前一个月,格力电器有两条信息,显示的是被执行人,金额已经达到21.5万元。19年2月2日公告称,格力电器控股股东及人员发生较大变动,因此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股份总数从一开始的18.22%变成了3.22%,导致高邮资本持股第一。根据最新的变更报告书,本次转让价格为每股46.17元,转让股份总价已达41662万。可以说,在中国企业改革、推进混合所有制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集团股份不断被稀释。从最初的60%到本次转让前的65,438+08.22%,董明珠及各管理层所持股份再次得到加强。
二、格力的情况如何?
据相关数据显示,珠海关于格力电器的法院公告有200多份,这些案件的纠纷有生产者责任纠纷、产品责任纠纷、侵犯实用专利权等。可以说纠纷种类繁多,格力有原告的诉讼,也有被告的身份。可以说,总的来说,是董明珠先挑起的。众所周知,董明珠是企业家中非常有名的女强人,野心勃勃。在一次法院判决中,他仍然坚持格力,没有任何犯罪行为。
第三,两个案例中无罪的讨论
在钱江的案例中,介绍公司已经按照法院的判决,按照相应的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缴纳了足够的款项,还需要原告提出执行程序,才能从法院筹到这笔钱。截至目前,原告已启动程序,但法院并未将款项支付给原告。
并对重庆的案例进行了说明。前期因为快递单上的信息有误,判决书没有及时送达公司。了解情况后,双方已达成和解。
事实上,如果公司不及时处理,作为执行人的身份,会直接影响到格力公司的代表人,也就是董明珠的生活消费。不是按照我国的法律,如果已经被列为被执行人,那么坐飞机就不能选择坐软卧,坐船或者二等座也不能住高档酒店,或者不能在一些高档的地方购买一些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