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可以在哪里请求复审?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1.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2.复审请求人、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请求的审查、一审驳回的复审、实际审理中驳回的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应诉。

专利字面上指的是排他性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思是公开信件或公开文件。它是中世纪君主用来颁发某种特权的证书,后来指英国国王本人签署的独占权证书。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代表几个国家的政府机构或地区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专利发明创造只能由他人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实施。

在中国,专利分为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