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北京专利
毕业后,他放弃了银行工作的“金饭碗”,以独特的眼光进行投资,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使他之前筹集的20万基本资金翻了约10倍。
之后通过投资和兼并成为60多家公司的掌权者,积累了数百亿资金。
他是中国首届“世界青年企业家奖”获得者,20世纪末著名的“商业奇才”、“收购大王”,被誉为“北京李嘉诚”。
然而,他最终因涉嫌雇佣杀人犯被判处死刑。宣判前,他捐出价值495亿元的资产保命,但法律毫不留情,最终被判注射死刑。他就是袁宝静。
1966二月,袁宝静出生在辽宁省辽阳市的一个贫困家庭,家中排行老三。
家里经济主要靠父亲支撑,生活很辛苦。父亲并没有因为贫穷而放弃几个孩子的教育,尽力让他们读书。只有读书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
后来家里又添了两个孩子,生活更加艰难。
袁宝静8岁时,父母要把他送到农村亲戚家,这对袁宝静影响很大。他曾暗暗发誓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
就这样,袁宝静做了一些简单的农活来帮助家里,同时也努力学习。他的成绩非常好,总是名列前茅。
他的几个兄弟姐妹因为学习不好早早辍学,最后只有袁宝静坚持了下来。
65438到0983,袁宝静在辽宁二中读完高中,参加高考。
他想去北京。高考成绩出来后,他的分数达到了录取标准。但是录取院校不够理想,袁宝静不愿意凑合。他选择在压力下重复这项研究。
这个决定很难,因为袁宝静家庭条件一般,之前读书的费用很难凑够,复读又需要很多费用。袁宝静说,他可以一边学习,一边打零工挣钱。
就这样,磕磕绊绊的两年过去了,1985,袁宝静第二次参加高考,这次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
那年夏天,19岁的袁宝静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在这趟列车上,他遇到了王兴,从此与他纠缠不清。
王兴比袁宝静大八岁,此时的王兴正值人生巅峰。警校毕业后成为一名刑警,成绩斐然。
年纪轻轻就被提拔为辽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专案队长,在冉冉可以说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1985被局里派到北京公安大学进行为期两年的培训。
袁宝静很羡慕穿着警服、身体健康的王兴,主动提出帮他放行李。王崛起之初,并没有关注这个还未涉世不深的穷小子,但他在后来的聊天中发现,袁宝静非常不凡,从小就有野心,有抱负。
袁宝静上大学的学费是家里东拼西凑的。他不忍心向家里要太多的生活费,入学后就试着打零工自给自足。
袁宝静的书法很漂亮。他找了一份帮老师抄书的工作,每万字2元。后来,他找到了一份帮一些公司写信的工作,每写1000字他能拿到5块钱。
袁宝静还经常参加学校的运动队,这样一天能拿到两毛钱的餐补。
久而久之,袁宝静渐渐有了一点积蓄。他用这些积蓄买了一辆二手三轮车,把生意拓展到学校之外,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卖一些日用品等杂货。
大学期间,袁宝静表现出了非凡的商业头脑,不仅打零工,圣诞节和元旦假期还会在学校卖明信片和贺卡,而且每次从老家回来都会带着土特产在学校卖。
王兴偶尔会去他在袁宝静的学校看看,佩服袁宝静的努力,偶尔也会支持袁宝静的小生意。
两人也渐渐成了朋友。
经过两年的摸索,袁宝静已经不是那个刚进校园的菜鸟了。他已经成功走出新手村,开始规划自己的未来。他想留在北京,早点开始规划。
大学期间,他成功展示了东北人的热情和豪爽,加入了学生会,并通过展示自己的魅力成功吸引了一位北京姑娘。这个女孩是他的第一任妻子,宋海云。
坦率地说,他和这个女孩结婚的原因是他想留在北京。
1989,袁宝静毕业的时候,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在银行工作,这在当时是令人羡慕的金饭碗。
但袁宝静并不满足于此。在银行工作三年后,他辞职了。
这步棋看似鲁莽,其实他早就计划好了一切。他注册了郝建实业发展公司,这是北京郝建投资集团的前身。
这时,袁宝静上演了一场商业奇迹。
结合之前的市场调查,他发现“小黑麦”这个项目把技术和传统结合起来,改善了传统小麦的缺陷,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他把前期积攒的20万全部投入到这个项目中。
袁宝静的20万元,其中65438+万元用于购买优质“小黑麦”专利,5元用于土地租赁,其余5万元用于支付化肥和人工费用。
在接下来的半年里,袁宝静在地里干活,等着小黑麦成熟。
半年后小麦成熟,由于黑麦的突出优势,迅速占领市场,遍布全国。
袁宝静做生意后也拿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200万。
不到一年,他的资本增加了10倍。
此后,他将目光转向了金融投资行业。他眼光独到,深谋远虑,投资了一些濒临破产的企业。这些企业起死回生后,给袁宝静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效益。
之后他通过企业抵押给银行的贷款获得营运资金,再收购其他企业,等等。
到1996,他拥有60多家企业。账面总资产达30亿元。
此后,郝建集团大踏步前进,并成功上市。
等到袁宝静三十多岁的时候,他已经成为全国著名的亿万富翁,享有“北京李嘉诚”的称号,而袁宝静32岁的时候,他成为了第一个获得“世界青年企业家奖”的中国人。
如果没有1996的事件,袁宝静早就平平安安的过完余生了,更别说一路高歌。
但财富是感人的,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贪婪往往会让人做出疯狂的举动。
如果袁宝静在投资受挫的时候不想买凶杀人,他就不会坐牢;如果王兴不辞职成为杀手,他不会为自己后来的行为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是生活没有如果。
时间回到1987。王兴离开北京,安心回到辽阳公安局做他的支队长。
然而,王兴和袁宝静的关系并没有就此止步。看着这个小伙伴一路的生活,王兴也是羡慕不已。
1992年,王兴不顾家人反对,毅然从派出所辞职,投奔袁宝静。几年下来,虽然收入远高于派出所,却未能成就一番事业。
1996期间,袁宝静在四川的期货投资受挫,经济损失高达9000万。生意一直做得很顺利的袁宝静很不甘心。通过分析,他认为当时负责四川期货业务的刘汉做错了。
此时的袁宝静是一个闻名全国的富豪。自然,他是不愿意这样吃个哑巴亏的。他想报复刘汉。
有一天,我在《元宝镜》里和王兴聊天的时候,无意中透露了教训刘汉的想法。我可以杀死或残害他。
王兴自告奋勇,接受了任务。
以前国际刑警主动充当杀手。主要原因是袁宝静开出了1.6万的高价。
这几年,王兴的正义之心早已磨破。现在他为了利益可以毫无顾忌的抛弃底线。
1997年初,王兴和别人去了四川。然而,他认为这一切都太简单了。刘汉可以控制四川的期货市场,但他不是一个普通人。暗杀以失败告终。
随后,王兴在郝建集团再也没有得到重用,他的不满越来越强烈。他们之间经常发生矛盾。1997年秋,王兴离开袁宝靖,回到家乡另起炉灶。
接下来的几年,王兴的生意没有起色,生活也有点拮据。他经常抱怨:我辞了一个很有前途的派出所的工作,去北京和你一起袁宝静。
但你对我视而不见,在我离开后甚至没有给我任何经济补偿。它不够有趣。
渐渐地,王兴意识到了他们之间的身份差距。袁宝静不再是一个去北京读书的穷小子,而是成了一个有钱人。他不再是原来的刑警队长,而是一个四十多岁、一事无成的闲人。
心里的落差越来越大,王兴也渐渐转移了其他的想法。在与袁宝静的电话交谈中,王兴向袁宝静暗示:我有你曾经买过杀人犯的证据,你最好给我点好处。
袁宝静不肯妥协,没有利益的王兴也不肯罢手。过了一段时间,他反复威胁袁宝静:
如果你不给封口费,我不仅会告诉你谋杀的事,还会告诉你挪用公款的事,这足以判你的刑!
这下彻底激怒了袁宝靖,他开始动手杀王。想当初因为9000万,袁宝静敢买凶,更何况这是对自己的威胁。
王兴对袁宝静的印象,大概永远停留在勤工俭学的穷小子上,以为自己曾经是刑警,只要稍微威胁对方一下,就会乖乖听话。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他给自己带来了血光之灾。
2001年,袁宝静找到了二哥袁宝奇,他们经过密谈,决定除掉王兴。随后袁宝琦悄悄回到辽阳,找到堂弟袁和堂弟袁,最后决定由袁出手。
同年6月(11)的一天,袁把王兴骗了出来,在没有备用刀的情况下捅了他十几刀,然后扬长而去。
没想到王兴的生命是致命的,及时抢救才捡回一条命。
王兴在感到庆幸的同时,也意识到袁宝静不会善罢甘休。从那以后,他来往更加小心了。
但是,他没想到袁宝静杀他的心思如此坚定。时隔两年,2003年6月4日,10,袁宝琪和袁再次出手,用猎枪打死了王兴。王兴倒在血泊中。这一次,没有奇迹发生。
由于受害人身份复杂,又是刑警,辽阳公安厅迅速成立“10.4专案组”开展侦查。
一个多月后,他们在王兴杀人点附近的河里找到了凶器猎枪。
通过王兴的电话记录和生前与人的联系,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袁氏兄弟。他们发现袁宝琪之前在北京和辽阳之间有大量的联系。
5438+065438+2003年6月+10月,袁氏四兄弟除袁保靖外,其余均被抓获。同月,在北京警方的支持下,袁宝静在郝建集团经营的公司被抓获。
2004年9月,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静、袁宝奇、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表示要上诉。
但人们都认为轰动一时的“10.4案”已经尘埃落定。
没想到,意外确实出现了。5438年6月至2005年10月,本应执行死刑的袁宝静被判处缓刑。
原来,袁宝静为了保命,通过律师和妻子传达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他将无条件向国家捐赠价值495亿元的资产。
消息一出,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因为按照当时的规定,如果袁宝静的捐款是真的,那么他的行为就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从轻量刑。
似乎人们已经认定,袁宝静可以通过这笔巨额捐款获得“死亡金牌”。
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006年,再次召开“10.4”案的审判会议。驳回四原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袁宝静、袁宝奇和袁被带到刑场,被注射死刑。这起震惊世界的大案彻底落下帷幕。
袁宝静的生命,也结束了。他前半生,或者说三十岁之前的所作所为,真的是商业奇才。但是过了30岁,他的人生就到了岔路口,再也回不来了。最后一次次犯错,丢了性命。
人生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遵守法律也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好好照顾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充满正能量的人,认真努力的生活。
中国知网;袁宝靖“超级富豪”的毁灭之路;高唐;人民文摘;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