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专利是怎么产生的?什么是无效专利?

专利无效的简单解释:无效专利一般是指因法律规定的各种原因,未被批准、已被授权但被宣告无效或丧失专利权,不再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作废的专利成为一种免费的社会公共资源,自然因为过期而成为“众所周知的公共资源”。无效专利产品不再受保护。由于无效专利已经获得专利并公开,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不具备新颖性。但是,基于原始专利的改进的发明创造可以在申请专利后被授予专利权。1.什么是无效专利?无效专利一般是指因法律规定的各种原因而未被授权或丧失,不再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或专利。二、无效专利是怎么产生的?(一)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初步审查要求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是否齐全、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发明主题是否属于专利法的保护范围、申请费是否缴纳等进行初步审查。以上事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予以驳回。无论是“视为撤回”还是“驳回”,申请中的专利都是无效的。(二)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公布后撤回的。经初步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立即公布申请人的发明。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请求实质审查。申请人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成为无效专利。(3)专利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答复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实质审查认为发明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撤回,成为无效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