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数倍赔偿。

法律分析: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非法使用知识产权,侵犯国家知识产权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现在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非常严重,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商品罪;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过去,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只是散见于全国颁布的《商标法》、《专利法》、《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决定》中,没有被认定为独立的犯罪种类。1997 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把ampq ot侵犯知识产权罪;q ot作为一个独立的犯罪种类,在amp中有规定;q ot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q ot从而第一次以基本刑法的形式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处罚力度。修改后的刑法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规定大致可以分为四类:该款第一类是侵犯商标权罪,包括: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以及伪造侵犯知识产权罪、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编辑本段的第二类是侵犯专利罪,主要是指情节严重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编辑该款的第三类是侵犯著作权罪,主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影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为他人出版具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音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署名的艺术作品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该款第四类是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刑法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害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四条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侵权的手段和次数、侵权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和后果、侵权人在诉讼中的行为等因素。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为情节严重: (一)因侵权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法院判决追究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的;(2)侵犯知识产权;(三)伪造、销毁或者隐藏侵权证据的;(四)拒不履行保全裁定的;(五)侵权行为获利或者权利人遭受巨大损失的;(六)侵权行为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的;(七)其他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