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鑫新阳律师事务所公司绩效

国鑫新洋律师事务所自1998成立以来,一直秉承“服务至上,勤勉尽责,追求正义”的服务宗旨,在代理各项法律事务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成就有:

国鑫新阳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聘为法律顾问,协助省政府处理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被汕头市人民政府聘为特别法律顾问,协助市政府处理相关法律问题;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高明区人民政府聘为法律顾问;曾任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镇人民政府、北滘镇政府、刘乐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本所律师还担任广州市政府投资促进办公室、广州市政府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广州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广州市佛教协会、广东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广东省工商联湖南企业家商会、广州立白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达夫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荣臻燃气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广州高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德智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国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诚新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广东奥迪玩具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一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时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羊城房地产公司、广州金山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昊轩科技公司、广州种畜进出口公司近300名法律顾问、 海珠区政府经济发展局及政府机构、广东省物价局、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广州天河区教育局、广东省家电商会等政府机构。

国鑫信阳曾担任新华社广东分社、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粤港信息日报、新快报、南方周末等主流媒体的法律顾问。

国鑫新阳曾担任中国程心(中国称穆迪、标准普尔)、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蔡玥信托投资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大华农畜保健品有限公司、广东蔡玥资产管理公司等中国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并担任汕头市商业银行停业整顿的法律顾问。

国鑫新阳在证券上市、公司并购、企业股份制改造等专业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绩:

国鑫新阳是珠江钢琴、粤美、粤高速、粤美亚、艺声科技、广东甘化、韶能、超声电子、佛塑、南海发展、康美药业、燕京啤酒、五粮液、双环科技、TBEA、西宁特钢、保定天鹅、梅艳、华茂永业、关昊科技、郭恒铁路、穗恒运等为科龙电器、万家乐、美达、粤宏源、公共技术的重组并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广州冰箱提供证券法律服务;为珠江基金、广发基金、郑光基金、广信基金、南方基金基金、华鑫基金的规范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国鑫新阳将广东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广东长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新疆郭彤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增发),广东万和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成功上市,河南韩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在创业板上市。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中小板上市,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增发),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增发),广东荣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增发),北京中间期货有限公司成功设立多家分公司。广东明珠集团从生产型工厂成功发展成为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并成功上市;绿高宝、大莲控股等企业成功在香港主板上市;以及广东最大的投资控股集团恒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多个重大投资项目完成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在上市公司收购、资产重组和对外投资领域,国鑫新阳为广东电力资产改革重组做出了贡献。(涉及资产约200亿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中国程心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事务、康佳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事务、中国唱片(广州)有限公司全国连锁投资法律事务、三菱商事在华投资业务、广州鲍云汽车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涉及资产20多亿元)、珠海证券有限公司资产重组、 有限公司(涉及资产30多亿元)、和记黄埔(中国)有限公司国内投资业务法律事务(投资总额2.5亿元)、日本大金株式会社国内投资法律事务、日本益多(广州)乳业有限公司国内投资法律事务、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43)、佛山佛塑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73)、广东荣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89)、广东

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IPO证券法律业务中,国鑫新阳为广东宝龙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88)、广州余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77)、新疆郭彤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05)、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45)、广东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和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

再融资业务中,国鑫新阳为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17)、新疆郭彤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05)、广东荣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89)、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39)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国鑫新阳律师为中山大学金奎大基因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研究所等60多家企业提供专项法律顾问。

国鑫信阳律师还为珠江船务等企业赴港上市、两广企业集团资产重组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国鑫新阳律师为中国信达、东方、长城、华融、蔡玥等资产管理公司,广东广晟、广业等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外资银行、国际风险投资基金等提供各类金融贷款风险控制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发展,国鑫新阳律师已经或正在为上述客户办理投资项目策划、尽职调查、贷款回收、不良资产融资、不良资产招标、要约邀请、拍卖、专项诉讼、企业并购、资产重组、境外上市等业务。

国鑫新阳在酒店管理合同谈判中接受了中国业主的委托:希尔顿国际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的酒店管理合作项目、北京赛洛城四期酒店管理合作项目、万豪国际管理公司在苏州国际会展中心的酒店管理合作项目、喜达屋亚太酒店&;度假村私人有限公司。LTD)在广东省清远市狮子湖高尔夫度假酒店管理合作项目中,为中方业主与外方签订酒店管理合同提供从谈判到签约的专项法律服务。

国鑫新阳为在中国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尤其是在中国的日本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国鑫新阳律师为众多著名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如威之素(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伊藤忠丸红钢铁有限公司、奥泰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住友商事、广州住友商事、广州洪钟汽车钢铁零部件有限公司、明治乳业有限公司、吉田拉链(深圳)有限公司等,国鑫新阳律师在为日资公司服务的同时,可以同时提供中文和日文双语服务。

国鑫信阳在房地产和建筑工程法律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本所律师为广东省特别是广州地区数百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项目业主、建筑工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房地产金融机构提供或正在提供综合法律服务,为广州羊城花园、华建大厦、天骏花园、新动力数码广场、百汇广场等数十个大中型房地产、建设项目、房地产金融等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所律师曾为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建筑业信用促进会、广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公司、广东亚洲国际酒店、广东长达公路工程公司、虎门富民集团、广州莱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华夏房地产公司、广州建设房地产公司、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南建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客户提供房地产和建设项目的法律服务。

代理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也是国鑫新阳的一大特色,成绩显著。随着商品房销售的规范化,律师介入房产销售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自1998以来,国鑫新阳一直代理广州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房地产服务。包括发表法律意见;代理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代理合同公证和鉴证;代理房地产抵押手续及其他服务。曾代理康王商业城、南国花园、胡仙名苑、中旅商业城、刘桦雅轩、金阳花园、绿景雅苑、花城苑、汇雅苑、从化逸泉山庄等项目。目前,国鑫新阳正在代理二沙岛宏城花园、财富广场、南沙滨海花园、江南新苑等花园小区,提供从签约到办理房贷的优质高效服务。截至目前,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物业中,已有超过30%的物业委托国鑫新阳开发,累计销售面积达800多万平方米,充分展示了国鑫新阳在房地产服务项目上的优势和地位,同时树立了国鑫新阳稳定、亲和的良好形象。多年来,国鑫新阳在办理房地产业务过程中,与开发商、房管局、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相关部门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信任和尊重,受到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的好评。

国鑫信阳代表了在中国和中国南方有重大影响的案例。如代理汕头市宫媛感光材料工业总公司、汕头市人民政府、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37亿元贷款及担保纠纷案,代理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体育局股权纠纷案,代理广东高速公路公司、东南亚茂发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纠纷案。广东省外经委、广东省工商局与香港天嘉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诉讼案,广州十大明星楼盘之一翠湖山庄开发商欠汕头建安集团3.58亿元巨额款项的仲裁纠纷案和执行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珠海百货大楼集团董事长张妙然特大贪污贿赂案。有被誉为全国第一烂尾楼的中城广场收购重组开发案(涉案标的合计9.24亿元)、汕头建安集团公司与广州金泽房地产公司关于广州黄埔大道金泽大厦拖欠巨额工程款二审案、 汕头建安集团公司拖欠广州福新广场巨额工程款纠纷案,上海凯程集团公司与阳江稀土厂有限公司、广州达夫集团公司巨额合作投资纠纷案。

在国鑫新洋诉讼代理业务中,羊城体育报与陆俊名誉权案、深圳泰明商场与杨建昌名誉权案、悦美商标权案、万家乐商标权案、孝子弑母案等备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被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