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设计被抄袭。
不能,专利无效是因为该技术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不具备新颖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在中国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记载于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同于或者近似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中国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并且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