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条件

你知道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条件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不同于高新技术企业。一是申请人有一定的技术成果;另一种是企业的综合项目。如果企业还没有达到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凡利用高新技术成果首次实现转化并形成样品、样机或服务的项目,均可申请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高新转化中心”)常年受理高新技术成果认定申请。高送转项目的认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核心技术应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采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受中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种类包括:最近三年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者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在过去2年内获得授权。项目的知识产权可以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捐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也可以是通过独占许可在全球范围内实施5年以上的知识产权的权利。

3.项目形成的产品应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的检验。凡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药品、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讯等,必须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项目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5.与其他同类产品(服务)相比,项目整体技术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先进性,项目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申请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可:

1,一般工艺改进或产品修改形成的产品(服务);

2.已经大规模销售(提供)的成熟产品(服务)。

以上是关于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资质条件的内容。如需了解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评分标准,可点击“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评分标准,如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评分?”详细看一下。如果您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不熟悉,或者想申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请咨询知识产权在线客服。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科技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