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只使用专利中的一部分是否侵权?
不侵权
比如专利产品X是带橡皮擦的铅笔,新产品是带铅笔的绘图圆规。* * *同样的A部分是铅笔。
甲方专利产品的保护范围有些狭窄,只保护A+B,不保护A或B,所以B中只出现A不在甲方主张的范围内..
如果有专利,保护范围是铅笔A,那么新产品Y就侵权了。这种侵权可能是间接侵权,也可能是直接侵权,需要根据专利权利要求的内容具体判断。一般间接侵权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只要他提供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
补充:
然后甲方为新产品Y申请专利,
独立权利要求是y,
从属权利要求是a,
(这里的权利要求保护Y=X+A,Y+A = X+A+A..)
乙方(制造商)没有生产新产品Y,
相反,关键部件A被生产并出售给丙方(用户)。
(根据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乙方无责任!)
丙方从丁方(卖方)处购买产品X。
(丁方无责任)
然后丙方用A和x组装成新产品Y。
(如果丙方直接侵权,甲方可以要求丙方赔偿,赔偿Y,这违反了独立请求权。)
那么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吗?
做补偿时是补偿A还是Y?
这是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
(从这个角度来看,甲方的主张可能写错了,导致本该保护的东西没有得到保护。)
a的主张最好这样写:
1.包含X的产品Y,其特征在于产品Y还包含A..
2.a产品a。
一* * *两个独立主张,A作为独立主张更好。此时,要保护的产品是Y=X+A和A..那么乙和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都是直接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