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只使用专利中的一部分是否侵权?

不侵权

比如专利产品X是带橡皮擦的铅笔,新产品是带铅笔的绘图圆规。* * *同样的A部分是铅笔。

甲方专利产品的保护范围有些狭窄,只保护A+B,不保护A或B,所以B中只出现A不在甲方主张的范围内..

如果有专利,保护范围是铅笔A,那么新产品Y就侵权了。这种侵权可能是间接侵权,也可能是直接侵权,需要根据专利权利要求的内容具体判断。一般间接侵权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只要他提供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

补充:

然后甲方为新产品Y申请专利,

独立权利要求是y,

从属权利要求是a,

(这里的权利要求保护Y=X+A,Y+A = X+A+A..)

乙方(制造商)没有生产新产品Y,

相反,关键部件A被生产并出售给丙方(用户)。

(根据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乙方无责任!)

丙方从丁方(卖方)处购买产品X。

(丁方无责任)

然后丙方用A和x组装成新产品Y。

(如果丙方直接侵权,甲方可以要求丙方赔偿,赔偿Y,这违反了独立请求权。)

那么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吗?

做补偿时是补偿A还是Y?

这是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

(从这个角度来看,甲方的主张可能写错了,导致本该保护的东西没有得到保护。)

a的主张最好这样写:

1.包含X的产品Y,其特征在于产品Y还包含A..

2.a产品a。

一* * *两个独立主张,A作为独立主张更好。此时,要保护的产品是Y=X+A和A..那么乙和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都是直接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