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解决损害赔偿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发生损害时,损害赔偿纠纷一般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自愿、平等、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损害程度和实际结果,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解决纠纷,由侵权人或者其责任承担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几乎所有的侵权纠纷都可以这样判定。
第二,申请行政机关调解
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受害人的请求,以调解、裁定等方式解决特定领域的侵权赔偿纠纷。,并决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可以请求行政机关调解的赔偿纠纷主要有: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损害赔偿、与著作权侵权纠纷有关的损害赔偿、与专利侵权纠纷有关的损害赔偿、与商标侵权纠纷有关的损害赔偿等等。受害人或者侵权人可以接受或者主动申请行政机关调解;双方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也可以就减少赔偿金额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行政机关调解,受害人与侵权人达成协议后,侵权人反悔、拒绝履行或者不按期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赔偿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后,将在15日内签发支付令。侵权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05日内支付赔偿金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15日内未提出异议且支付令未履行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规定的赔偿。侵权人在15日内书面提出异议的,支付令自动失效,因为法院决定终结监督程序。但是受害人还是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
第三,申请仲裁
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就侵权赔偿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根据法定仲裁程序,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对侵权行为和事实以及赔偿请求的调查和调解,作出是否支持赔偿请求的决定。仲裁解决民事赔偿纠纷应当是自愿的,必须有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协议达成后,除非双方放弃协议,争议只能通过仲裁解决,任何一方不得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四,提起诉讼
发生损害赔偿纠纷后,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通过人民法院的审理,确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解决赔偿纠纷最权威、最有力的途径。如果争议双方不能或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最终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当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