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判断不丧失新颖性?

专利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判断不丧失新颖性?

答:1。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由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也就是说,设计必须是美学上的,可以在工业上应用。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同于或者近似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中国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也就是说,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和独创性。因此,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一定要新颖。

新颖性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我国专利法规定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是申请日;其区域标准、出版宣传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宣传采用国内标准。也就是说,专利外观设计“应当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或者在中国使用的外观设计不同且不相似”。

(2)应该是原创。

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的独创性作为授予专利权的一个条件。独创性主要是指专利设计与现有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征,或者“不相似”。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相似,要用外观设计对比两个同类产品,看整体是否相似,不能对相似的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

(3)要美观。

对于是否有美感作为外观设计的专利,世界上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美国、英国等都不把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德国、日本等国把人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美观。

(4)应适合工业应用。

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交换和经济发展,所以专利设计必须适合工业应用,即可以以工业生产的方式置于产品之上。

二、如何判断不失新鲜感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的各种情况。

(1)首次展览:指在中国市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发明创造。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当作出声明,并提交组织单位出具的关于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已经展出的发明创造和展出日期的证明文件。

(二)首次发表:指在指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包括技术鉴定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发明创造。学术会议是指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技术会议,包括鉴定会议,是指国务院各部委直接组织和主持的技术会议。申请人应在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公开其内容的情形,是指非法滥用职权,剽窃他人的发明创造。例如,未经用人单位或者* * *共同完成单位许可,将职务发明创造或者* * *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公之于众。在这些情况下,只要实际权利人在公示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