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永权出生在哪里?
金永权,职业律师,现任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副研究员、专利代理人。65438-0995金永权律师获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特别许可从事证券业务。“取信于人,忠于人”是金永权律师的工作原则和一贯作风。从事律师工作以来,金永权律师共办理各类仲裁、经济纠纷、房地产、民事、非诉案件500余件,取得显著成效,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了经济损失。此外,金永权先生还担任过1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中文名:金涌泉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职业:律师
代表作: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
工作经验
金永权律师最擅长仲裁、经济纠纷、房地产、外贸等案件,其中不乏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最早提出精神赔偿应包括贞操权,并以贞操权胜诉精神赔偿第一案,胜诉并获得巨额赔偿,开创了精神赔偿案件的先河;胜诉深圳首例交通事故精神损失索赔案;代理沃尔玛黑豆腐案;深圳律师首次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代表团谈判,为深圳新机场建设筹集资金;1994-97期间,金永权律师多次飞往越南,为中国五矿追回被骗取的千万元工程款,并最终在司法部、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和总领馆的指导下胜诉。案情之复杂,时间之长,前所未有。
1993,金永权律师在当时轰动深港两地的金华大厦纠纷案中,代表深圳房地产交易所,与数百名香港业主达成调解协议。2000年6月5438+10月,金永权律师代表深圳创格公司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起诉美国康柏电脑公司,开创了国内厂商起诉美国高科技巨头侵权的先河,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金永权律师承办了大量诉讼仲裁、公司收购兼并、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等案件。徐律师还协助客户研究、起草、审查、修改各种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代表客户进行商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帮助解决纠纷。
工作
1991年与许婧合著《专利申请、执行与诉讼》,由中国科学出版社出版,是当时中国最早的专利诉讼专著。其中,第十章《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1999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