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信用社个人贷款能贷多少?

个人住房/商品房贷款是指城市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和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的人民币贷款。个人住房/商品房贷款对象为18至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地永久居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协议等贷款机构认可的证明文件。

4.有所购房屋总价20%(含)/40%(含)以上的资金作为首付。

5.有本机构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和)有本机构认可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担保人。

6.城市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二手房贷款是城市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卖方已取得产权证、有权完全处分并在二级市场合法交易的个人住房或商品房的贷款。

“二手房”抵押贷款对象为18至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身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贷款机构认可的房产(必须是已取得房产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抵押,或(和)有贷款机构认可的、有足够赔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担保人;

4.有合法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及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有双方交易的首付发票或其他凭证;

5.有不低于所购二手房总价20%(含)的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票据或其他凭证;

6.城市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为满足您的短期资金需求,您以个人或其他私有财产(包括允许上市交易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公房)为抵押,向城市信用社申请贷款。

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18至60周岁之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除抵押房产外,抵押人另有一套(或一套以上)房产供抵押人居住。

4、有城市信用社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和)有合作社认可的、有足够赔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担保人。

5、市信用合作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在收到您的贷款申请和所需文件后,将按照银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并尽快给您答复。

如果同意您的贷款申请,市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将通知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保险、公证、抵押登记等手续或由市信用合作社与您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