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企业如何申报专利?
通常按照正常程序申请专利就够了,除非申请人属于军工或者秘密单位。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条
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和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交国防专利机构审查。经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受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防利益以外的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作出作为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查和复审以及保密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的特别程序,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