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多久交费?

1.申请费:申请费应当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者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缴纳。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出版物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有优先权要求的,以最早的优先权日为准)。

3.审查费:审查费的缴纳期限为申请人收到专利局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4.描述项目变更费等。:说明书项目变更费、专利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为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5.恢复权利的请求费:该费用的缴纳期限为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6.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请求延长专利局指定的期限的,应当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在原期限届满前缴纳费用。

7.专利登记费、授权年度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为申请人收到专利局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8.年费:被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为当年申请日的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