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程序发明可以申请专利吗?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仅涉及计算机程序本身或者仅记录在载体上的计算机程序的,就程序本身而言,无论其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授予专利,因此不能申请专利。如果一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权利要求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限定它的所有内容中的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整体上不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应排除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以控制或处理外部或内部物体,体现了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从而获得了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那么这种解决方案就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所述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以控制工业过程、测量或测试过程,并且工业过程控制程序由计算机执行以按照自然规律完成工业过程的各个阶段的一系列控制,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工业过程控制效果, 那么该方案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所述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