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目的原则
企业并购的利润原则,又称效率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
1,M&A的收益大于M&A的成本,或者M&A的活动可以减少或避免损失和成本。
2.在几个可行的M&A方案中选择一个最佳方案。显然,合并价格的谈判无疑是为了达到预期目的。M&A双方在定价活动中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以满足利大于弊和择优的基本要求。任何背离这一原则的合并都可以说是失败的或低效的合并。
第二,协同原则
企业并购要遵循的另一个基本原则是实现协同。协同效应是指并购后企业的整体效应大于并购前企业单独经营的效应之和,即所谓的“1+1 >;2"。协同主要包括管理协同和管理协同。业务协同是指并购带来的生产经营活动效率的变化和效率的提高。管理的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市场规模、优势互补、减少不确定性。
1,规模经济
企业并购的直接表现是出现更大的企业或新的组织形式。在企业的合理边界内,由于市场份额和销售量的扩大和增长,市场控制能力有望得到提高,产品价格、生产技术、资金筹集和客户行为的改善也将有助于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但平均成本会降低,相应的,营销费用、研发费用、新企业运营成本均摊后,也会因为规模效应而呈现下降趋势。
2.优势互补
通过并购,企业的优势相互整合,达到取长补短的目的,还可能产生新的优势。这些优势既包括原公司在技术、市场、专利、产品管理等方面的特长,也包括其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丰富有利的社会资源,优势互补,提高要素组合效率。
3.减少不确定性或风险。
企业在市场中的活动将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化解风险必然要付出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企业并购可以将市场交易关系变为同一公司的内部关系,从而通过在营销费用、交易税、信息收集等方面享受资源来降低成本。当然,公司的交易费用大大降低。追求节约交易成本是纵向并购的根本动机,内部行政管理对市场交易的替代也能有效减少违约现象。生产的可靠性增强了,不确定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第三,兼容性原则
兼容原则是指企业之间、生产销售与消费者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与制度、环境、文化相协调,促进变革与进化,倡导进步与文明,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协作侧重于并购后业务管理的整体提升;兼容性原则更多的是关于并购后与外部环境的融合。一般来说,企业与外部环境的兼容性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很难在企业价值中体现出来,只能通过价格来体现。并购后与环境的融合程度越高,对发展和成长越有利,预期盈利能力越强,M&A企业愿意为此支付更高的价格;反之亦然。
第四,综合实力增强原则
通过企业并购,以资本为纽带,以资产重组为方式,增强了相应行业、市场和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企业M&A价格的确定要考虑到企业综合实力的提高,要有全局和长远的眼光,要从整个经济健康发展和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战略高度来考虑。价格的确定是一个局部的、短期的重点,要结合企业在整个经济中的长远发展。真正能达到有效资本扩张、合理资源配置、整体实力提升的目的。
因为企业并购定价的恰当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并购的成败,企业并购负责人要按照企业并购的定价原则进行操作。通过正确的操作,增强并购后公司的实力,使并购公司相互整合,实现规模效益。这也是公司并购的基本出发点和目的。